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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
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《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方案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8年4月9日
(此件可公开发布)
临安区征收土地实施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方案
为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,加强征收土地管理和利用,遏制倾倒垃圾、私搭乱建、偷倒渣土、私自种养殖等“四乱”现象,避免“二次补偿”,确保区容区貌整洁有序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实施“地长制”,全面落实相关部门、镇(街道)管理责任,实现征收土地时刻有人负责、有人管,杜绝地块“四乱”现象,确保每宗征收土地顺利交地、管理到位,保障区容区貌整洁有序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“分级负责、地长牵头、部门协作、齐抓共管”工作原则,遵循“有项目交项目单位、有主体交项目主体、收储土地交国土、其他土地交镇街”的工作原则。
三、实施范围
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到位的区块土地,国土收储土地、统征土地以及其他征用土地。
四、管理办法
(一)交地环节。
1.实施分类交地。项目实施到位、城改到位、收储到位的地块先行交地,落实管理要求;梳理历年来拆迁、收储、征收未利用地块清册,明确接地单位。
2.规范操作流程。严格按照年度城改、征收的时间节点制定交地计划,明确移交地块和交地时间。做地实施单位自行对照做地标准,准备相关资料,并向国土临安分局申请交地,国土临安分局会同城改办根据做地实施单位交地申请,分批召集镇(街道)及交地、接地等相关单位共同现场踏勘,签署交地单,确认土地管理权移交。
3.严格交地标准。城改拆后土地、国土收储土地,严格按照《临安区经营性用地收储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临政办〔2017〕64号)执行。其它征收土地按照“权属清晰、界址明确、征收补偿到位、地块内无建构物”实施网栅圈建现状管理。
(二)管理环节。
征收土地采取“地长制”管理。各接地单位作为地块的地长单位,“地长”原则上由接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。
1.管理时限。从做地移交至土地出让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,国土部门交付土地为止。
2.管理方式。各地长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,采取直管或市场化托管的方式落实地块管理工作。采取直管方式的,由地长单位自行落实人员负责地块管理。采取市场化托管方式的,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对地块进行管理。管理经费纳入做地成本,由做地主体承担。
3.管理内容。实施挂牌管理,在管理地块明显位置设立“地长制”公示牌,标明地长、地长单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,广泛接受市民监督。分类设置维护,各管理地块可以因地制宜设置必要的围墙、绿篱和标识进行围护。严格组织巡查,及时发现并制止地块内“四乱”行为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设置警示标识。
4.规范利用。落实“一宗一方案”,对无落点项目且近期内未明确供地意向的地块,按不同地类进行临时利用。属农用地的,应加快组织农转用报批,严禁在农用地上搭建任何构筑物或硬化场地。属建设用地的,可根据区域环境和现有条件,综合考虑近、远期规划,建设临时景观或临时停车场、体育运动设施、休闲广场等功能性、公益性临时项目,由各接地单位按照“一宗一方案”报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,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。对位于居住区附近、城市核心区和主干道周边的土地,由各接地单位按“节俭、从紧”原则,用于健身场所建设或植被绿化等,并负责日常管理养护。临时利用的土地一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。
五、工作保障
1.强化组织领导。区政府成立区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,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国土临安分局。
2.强化管理职责。强化主体巡查,各地长单位应建立定点定人值守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巡查管理制度,编制地块巡查台账,实现网格化管理。强化部门督查,城改、国资、住建、国土资源、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及时发现上报拆后土地上存在的问题,督促整改落实。强化执法保障,公安、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强化征收地块的执法检查,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。
3.强化督查考核。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,将“地长制”落实情况纳入做地考核机制。
4.强化机制保障。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。定期召开例会,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并主持,总结工作进展,部署工作任务,分析研究并解决“地长制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。
附件:1.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2.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
3.土地移交确认书
附件1
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 长:俞琳波
副组长:陈立群
成 员:林相剑(区府办)
陈 栋(国土临安分局)
张发平(财政局)
苗承华(住建局)
徐 强(规划临安分局)
周 骋(城市管理局)
何军梁(公安分局)
戚峥嵘(国资办)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安分局,由陈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附件2
“地长制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
“地长制”单位:负责管理地块土地接收和地块管理工作;落实管辖范围内地长制管理工作;建立接收土地的档案和日常管理台账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国土临安分局:负责做好全区土地移交和地块管理工作总结、每月报表统计及上报等工作;指导现场交地验收,鉴证确认交地;组织地块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;做好档案备案工作,建立全区已交土地宗地库并进行动态管理;落实收储地块地长制管理工作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财政局:负责地块管理资金保障;做好日常管理和临时利用经费开支的联合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住建局:负责临时利用和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;负责地块内临时建筑设施管理工作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规划临安分局:负责相关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;对城市“留白”地块和临时利用地块规划编制审批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城市管理局:负责查处地块内“乱堆、乱建、乱占、乱种”等行为,为地块管理提供行政执法保障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公安分局:负责协助地块管理单位制止“乱堆、乱建、乱占、乱种”等行为;对涉及地块管理的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查处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国资办:负责对各国有直属公司地块管理情况的督查考核;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附件3
土地移交确认书
土地接收单位 | ||||
地块 情况 | 地块 名称 | 土地坐落 | ||
土地 面积 | 规划用途 | |||
做地实施单位自验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日 | |||
土地接收单位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日 | |||
国土临安分局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日 | |||
城改办意见(涉及城改 项目)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日 | |||
“地长制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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